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
王平子年十四、五,見王夷甫妻郭氏貪欲,令婢路上儋糞。平子諫之,並言不可。郭大怒,謂平子曰:“昔夫人臨終,以小郎囑新婦,不以新婦囑小郎!”急捉衣裾,將與杖。平子饒力,爭得脫,踰窗而走。
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夫子曰:“有,毋过礼;茍亡矣,敛首足形,还葬,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司士贲告于子游曰:“请袭于床。”子游曰:“诺。”县子闻之曰:“汰哉叔氏!专以礼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