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也。”
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
…相关:关于我cos了夏油杰穿到正主挚友前面、易水寒情、樱桃小丸子之夏日微醺、破产后我在娱乐圈造神、二重身、绿豆冰沙、梁谢令、草莓渍、新婚替嫁:夫人她又又上热搜了、霍格沃兹奇幻之旅
王長史嘆林公:“尋微之功,不減輔嗣。”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