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两天他继续被软禁在这个房子里,给林潮信打了无数个电话,没一个打通的,每当烦躁的不行时,他就去骚扰一下陈一敬,他们最初是打字交流,后来就开始视频聊天。
“看见这个灯了没,刚开始拿回来的时候,晚上睡觉都晃眼睛,我妈非要放我卧室,后来居然也习惯了,我一开始住到你家的时候还不太适应,晚上太黑了。”
“这把刀帅不帅,□□,之前托人在国外买的,运费比刀本身还贵,别看还没我小臂长,拿起来很重的。”
“你还记得我在KFC的厕所里洗的那双鞋吗,就是你看不下去帮我洗的那双,我下午在衣帽间里找衣服的时候突然发现这里还有一双同系列粉色的。”
陈一敬把手机立在桌上,低头在写卷子,偶尔会抬眼看一下林一序说的那些东西,他不怎么回应,但一直都在,也不嫌手机屏幕里的人吵,就像此前无数次他们在家里一样,林一序自言自语,陈一敬想回才回。
“我想回家了。”林一序平躺在床上,突然用手盖住了自己的眼睛。
这个房子确实很大,很漂亮,里面的东西昂贵又精致,但这些都不是他的,他不属于这里。
叩叩。
屏幕被叩响,林一序把手机举起来,看陈一敬给他打手语。
我明天买票,去找你。
有那么一瞬间,林一序很想点头让他来,但理智将他拉回现实。
“别来,我……反正明天林潮信就回来了……总之别来……”
陈一敬看着视频里的人神色仓皇,语调犹疑,几天不见就已经瘦了一大圈,锁骨在凌乱的睡衣领子里清晰可见。
最后不知怎么就聊睡着了,手机没电自动关了机。
林一序早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大门开了,林潮信走进来,他穿着一身落拓笔挺的藏蓝色西装,毛呢大衣随意的搭在手臂上,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半框眼镜,头发梳的一丝不苟,仔细看的话能看见额角有一道浅浅的伤疤——拜周栩栩女士所赐。
他其实年纪挺大了,跟他妈结婚的时候就快四十岁了,媒体以前开玩笑说他是老来得子,不过从面相上看不出,他一直很注重保养和健身,有时候林一序会觉得他和他妈也蛮适配的。
都是很要面子的人。
相比起来林一序就不是那么爱面子了,懒洋洋的歪靠在椅背上,一手拿着手机一手举着叉子吃煎蛋,看到有人进来只是掀起眼皮看了一眼。
“怎么把头发剪成这样?”
林潮信把大衣放在玄关的衣架上,换掉锃亮的皮鞋走到饭厅,拉开椅子坐在他对面。
林一序想和以前一样回一句“用你管”,又想起来自己已经不是他儿子了,并且还有求于人,于是稍微坐正了一些。
“什么时候安排我去看我妈?”
“这半年在外面过的还好吗?”
两人毫无默契的同时开口。
林一序放下叉子,沉重的餐具砸在白瓷盘上发出刺耳的响声。
林潮信微微皱眉,用指节轻扣桌面,“你妈把你宠坏了,这样很没礼貌。”
林一序冷笑着反击:“你一声不吭在我手机里装定位也很没礼貌。”
“纠正一下,这是我买来给你用的手机,严格来说,就是我的东西,暂时借给你用而已,我要装什么软件不需要向你汇报。”
“行,我理亏,这么多年吃你的住你的用你的,要不你算笔账,我慢慢还?不过在我还钱之前,你能把我这十几年叫的‘爸’还给我吗?”
两人在餐桌上分毫不让的对视。
十几秒后,林潮信起身,“我等会儿还要去剧组,你想去哪里就跟司机说,晚上七点回来吃饭,我要在家里看到你。”
林潮信走后,剑拔弩张的气氛消散,客厅重新归于平静。
林一序上楼换了身衣服,下楼时宋叔站在客厅等他。
“少爷……”
林一序抬手制止他,“不用叫我少爷。”
出门坐的依旧是那辆宾利,去惠山的车程大概三个小时,他闭着眼睛靠在后排,脑子里回忆起刚刚林潮信说的每一句话,明明之前就是他自己让林一序这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面前的,现在又要他晚上回去吃饭……
吃个屁!
还装成一副好爸爸模样,教训他没礼貌,真他妈恶心。
等会儿就去买部新手机,回去把那套穿到溪城的衣服也烧掉,他要把所有……所有林潮信买单的东西都扔掉。
宾利开进疗养院的大门,有接待人员在路口等候,林一序默默的跟着走,脑子里在记路。
如果情况允许,他甚至想把周栩栩带出这个疗养院,但是走了五分钟他就知道不可行,这里路上全是监控,几乎没有死角,而且附近很荒,没有车的话走不出去。
周栩栩住的是一个单间,大小和普通病房差不多,里面只有一张床,一个床头柜,他记忆里的那个漂亮女人背对着他站在只开了一条缝的窗口。
怀里抱着一个枕头。
“妈妈……”
“宝宝……”
林一序在叫她,而她在叫那个枕头。
周栩栩的脸跟从前相差不大,虽然没有了那些名贵的化妆品加持,但自身底子摆在那里,依旧明艳动人,只是眼睛里的情绪只有漠然和迷茫,从前那头她很宝贝的秀发,现在变得干枯毛躁,没办法,她以前经常染发烫发,发质受损是不可逆的,在疗养院里也不可能请专人来给她做养护。
林一序揽了揽她的肩膀,瘦的骨头都硌手,他把人带到床边坐着,自己在她面前蹲下,小心的掖开一点她的衣服查看身上有没有挨打,有没有受伤。
幸好,什么都没有。
其实凭良心说,林潮信对他妈够好了,一个要杀自己的枕边人,婚内出轨生下私生子,还能这样好好的让她呆在疗养院里,换了他可能都做不到。
那天他和周栩栩呆了一整个下午,她神志不清,林一序和她也没什么话可说,就只是抱着她,感觉着她的体温。
他的人生里,所有的好,所有的坏,全是拜这个女人所赐,他是她的儿子,身上流着她的血,他们分割不开。
回去的路上,林一序随便进了一家手机店,店员看见他从宾利上下来,以为他这种气质的年轻人怎么也得来部最新款pro max,结果他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没钱,预算三千”,店员足足愣了两秒,倒是也爽快的给他推荐了合适的一款。
买完手机,他坐在车上把数据导入了一下,到别墅的时候把用了半年的手机放到餐桌上。
“还你了。”
林潮信只看了一眼那个布满划痕的手机,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林一序没管他,在摆着另一副餐具的位子上坐下开始吃饭,桌上依旧是些他从前爱吃的菜,不过他没什么食欲,可能陈一敬做的他会更喜欢吃一点。
“还准备回去吗?”林潮信吃的差不多了,放下了筷子。
林一序觉得莫名其妙,回不回去是他能选的吗?
“你不是让我这辈子别出现在你面前?”
“我后来想了想,你在家里娇生惯养了十几年,在外面估计适应不好,反正我都养了你这么久,也不差这两年了。”
“你是不是忘记我已经‘死’了,出车祸,当场去世,讣闻在热搜上挂了二十多个小时,而且,”林一序说,“如果我还活蹦乱跳的,你要怎么跟别人解释我妈疯了?”
林潮信很轻的扶了一下眼镜,语调淡漠:“这些不需要你考虑,不想回去就住下来,就像从前一样。”
疯了,这个世界又疯了一次。
上次发疯还是林潮信把无亲缘关系的DNA检测报告摔他脸上的时候。
“不用,我会回溪城,”林一序把最后一口饭咽下,站了起来,“现在就走。”
林潮信似乎很惊讶于他的选择,一直目送他上楼。
林一序洗了个澡,把自己里里外外都换回来时穿的那身衣服,拎起黑色运动包下楼,到客厅的时候林潮信正在打电话,手上夹着一支烟,看见他下来,把桌上的一个黑盒子推给他。
两百多万的百达翡丽,深黑表盘,真皮表带,漂亮又贵重。
“生日礼物。”
林潮信挂断电话,简短的解释。
林一序想说放屁,他生日在七月初,还有小半年呢。
“不要,我手上有东西了,戴不下。”林一序随意的晃了晃腕间的黑曜石手绳。